吃过早午饭后,宋吟开有些无聊,便换了鞋去外面放风。
严骋住在伦。敦知名的别墅区,这一片环境很好,也很安静,特别是工作日,更是没什么人。
宋吟开在附近转了十几分钟,忽然撞上了一条撒欢的奶油金毛。
它长得十分英俊,毛发发亮,尾巴摇得像螺旋桨似的,亢奋地扑到她腿边蹭着,像是在撒娇。
宋吟开起初见它跑过来,还有些害怕,但感受到它的热情之后,恐惧感瞬间烟消云散,她蹲下来,手轻轻摸上了它的脑袋,“哈喽,你好可爱。”
“汪汪!”金毛似乎听懂了她的话,还带回应的。
它实在是太可爱了,宋吟开被逗笑了,揉着它柔顺的毛发问:“你还听得懂中文吗?”
它又叫了两声。
宋吟开没什么事情看,便留下来跟它玩了起来,她捡树枝扔给它,它马上就能接住,乐此不疲。
当金毛又一次把树枝叼回来的时候,宋吟开弯下腰,正打算去拿,却听见了一道声音:“Molly,回来。”
宋吟开的手僵在了半空中,她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朝那道声音的主人看了过去。
四目相对的瞬间,两人的神情都变得十分微妙。
两米左右的距离,宋吟开看着穿着一身运动服的周年,手指攥成了拳头。
原本以为昨天超市的偶遇已经够巧合了,没想到今天还有更巧的等着她——她在别墅区碰上的狗,竟然正好是周年的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