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眼!快醒醒!在梦中我拼命的对自己喊话。
是的,就像你曾经有过的那种体验一样:我知道我在做梦,我也知道我应该尽快醒过来,可是无论如何我就是叫不醒梦中的自己,甚至连想要翻个身或者坐起来都做不到,更别提叫出声音来。这种感觉很不好受,像是一切都彻底失控了。
我想,我是被鬼压床了。
但是,我估计压你们床的鬼都是些安安静静的鬼,它只是让你不能动也不能出声而已,反正以前压我床的鬼都是这样的。但是这次却不一样,这次的鬼很呱噪,它一直呼呼呼、哈哈哈的在我耳边喘着粗气,而它那死沉死沉的重量更是压得我浑身上下都像是快要碎掉了一样的疼。
是不是有个成语叫粉身碎骨我觉得这个词就是在形容我现在的感受。
而这种感受持续了得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四周漆黑一片且密不透风,而我则动弹不得,耳边就只剩下那只鬼喘着粗气的声音了。
呼呼,哈哈,呼呼,哈哈……
在这可怕而又吵人的黑梦中,我开始思考人生的终极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然而,没有答案,随之而来的是只有不可抑止的疼痛,那疼痛让我觉得生不如死,可是……我死不了,别说死了,我连动都动不了一点儿。
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渐渐的感觉到自己其实也有不那么疼的时候,只是疼与不疼,会周而复始的循环往复,就像潮汐的起落一样。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小学暑假我爸妈带我去北戴河那次经历。
我爸妈都是普通工人,家里并不富裕,所以暑假他们俩能带我去北戴河旅游一趟可是千载难逢的大事,因为这样的经历足够我开学以后和同学们显摆好久的了。但是我小时候真的很怂,虽然出发前催着我妈帮我买好了救生圈和泳裤,以为自己一见到大海就能学会游泳,但是真到了海边我就害怕了,说什么也不敢下水,更别提学游泳了。结果就这样,我在大太阳底下被我爸又骂又推搡,哭哭啼啼了一下午。后来到了傍晚,可我还是一次水都没敢下,我那个脾气火爆的爸爸骂我也骂累了,便扯着我妈回了招待所,而把我一个人扔在了沙滩上。
而这会儿,热闹了一整天的沙滩也渐渐变得安静了下来,游客们纷纷去吃晚饭了。再后来,整个沙滩上就只有我一个人了。我安静的坐在充好气的塑料救生圈中,并不觉得害怕也不觉得孤独,而是欣赏起了我从来没见过的落日及落潮的美景。那哗哗哗的海潮退去的声音让我感觉灵光乍现,而那不期而至的黑暗更是仿佛藏着整个宇宙的秘密……
我很高兴我能一个人坐在沙滩上一边看退潮,一边天马行空的在脑海里编造着各种各样离奇的故事,我想象着开学以后如何给同学们讲我在北戴河的奇遇、如何讲我成为了浪里白条、如何讲海上升明月的美景、如何讲……直到我爸把我提拎回了招待所。
我爸……老爷子不是已经走了十几二十年了吗我怎么会突然想起永远暴跳如雷的他来呢
不过好消息是,因为想起了我爸,我也终于想起了我人生终极问题:我叫郑撼,男,今年44岁,单身,是一位畅销书作家。我从北京出发。我要去冰川。
但其实我并不喜欢被叫作畅销书作家,因为在我看来畅销书等同于低俗没文化。而我从小的理想是成为一名真正的作家,写文学名著的那种作家,而不是成为什么低俗没文化的畅销书作家。
然而,天不遂人愿,虽然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发表了我的第一篇作品——以青春疼痛为主题的小说,那时候最流行的文学体裁——并且因此一炮而红,但是在我25岁的时候我便遇到了我职业生涯的第一个瓶颈期——我不能再青春疼痛了,我青春不起来,光剩疼痛了。尔后,痛定思痛的我便准备完成儿时的理想,写一部真正的文学作品。结果,憋了5年,一个字都没别憋出来,更别提什么作品了。
再后来我三十而立了,我爸妈也相继离世了,他们除了给我留下一套卖不出什么钱的两居室以外没再给我留下其他的什么,于是一直写不出东西也没有收入的我,甚至想要找份工作好好上班去了。
结果,幸运如我,天上落下的馅饼使我落入了畅销书的圈套:走投无路的我写了一本名为《奴本多情》的小说,并塑造出了一个过于成功的女性角色——乔若兰。
那年代流行民国风,所以我就模仿鸳鸯蝴蝶派写了一个以民国为背景、交织军阀混战,当然,也加杂了一些爱情戏码的故事,取名《奴本多情》。至于女主角乔若兰这个很有文艺腔的名字,其实是取自《诗经》中的《小雅·采薇》。《小雅·采薇》其实是一首描写边疆士兵的诗歌,女主角的名字之所以取自这里,是因为我想在这本小说中表达连年内战之苦。虽然这篇小说的确是模仿鸳鸯蝴蝶派写的,但我并不想把它写成一部纯粹的爱情小说,毕竟我是个大老爷们儿,虽然我长得有点儿阴柔,性格也不是特别的阳刚,但我也并不想成天写那些情情爱爱、腻腻味味的故事。
可谁知道,我这本《奴本多情》在我的编辑丁丁手中最终还是变成了一本纯得不能再纯的爱情小说。丁丁更是在这本书的宣传文案中堂而皇之的写着在林语堂与张恨水左右在张爱玲与苏青之间,并找摄影棚拍了一堆我的硬照放在书封上、腰封上、扉页上、书签上……反正书中一切能想到的地方都有我的照片。当我拿到样书的时候我都快哭了,生怕从此以后再也没人肯出我的书了。
结果,这本《奴本多情》竟然使我翻红了。接着在丁丁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我竟然又糊里糊涂与老哥签了10年5本乔若兰系列的合同。当然,丁丁开出的稿费、版税绝对让我无法拒绝他,毕竟在《奴本多情》出版之前我是个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过气作家。
不过,对于这个乔若兰系列丁丁也提了几点要求:
第一,他让我一定要在接下来的书中丰满乔若兰形象,也就是说要让更广大的女性读者发自内心的喜欢上这个乔若兰。具体的做法就是多听听读者的意见、看看市场的反馈,说白了就是开博客、微博,多上上网络节目和广播节目什么的。
丁丁提的第二点要求是其实是基于第一点要求而来了:他要为我打造一个文学偶像的人设。其实十几年前网络还没现在这么发达,更没有人设这一说法,但是丁丁能提出这样的想法并真的去执行,可想而知他的思想意识有多超前。
丁丁比我大个四五岁,听说早年间他是位先锋派诗人,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不当诗人而当起了编辑,并曾经一手策划出版过好几款爆品图书,让他成了一众青年作家们最想合作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