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那年那天的我’和‘本地木哥’各自再次的万币慷慨大捧场。)
裴世矩笑着说道:“你说的这些,我都已经想到,我们两人得到如今这个官位极为不易,自然不能冒险。”
王通若有所思,说道:“舅父的意思是……”
裴世矩说道:“我孙儿元庆与王君临交情不菲,我打算找个合适的机会,给予王君临一些很有力的帮助。”
王通闻言,不由眼睛一亮,点了点头说道:“此子对我们来说,的确是个好帮手。”
裴世矩笑着说道:“明日王君临立府开宴,老夫收到了王君临亲手写的请柬,自然是要去的。”
王通微微一笑,说道:“我还听说王君临竟然要亲自下厨准备美食,年初长孙晟从西域出使回来之后,曾经将王君临做的美食吹到了天上去,我自然也要去品尝见识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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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临对自己侯府开宴非常重视,不光是亲自写请柬,更是亲自配菜、选择食材,而且准备亲自做几样菜招待贵客。
各种食材已经在三天前便开始准备,一口大肥猪就挂在厨房外面的架子上,在王君临的要求下被下人收拾的干干净净,王君临昨天从大运酒楼血案现场离开,回府之后便指挥着下人将猪肉分解,排骨,里脊肉,五花肉肥膘特意留出,再找出肥瘦相依的后腿肉吩咐剁成肉末备用。
前面说过,王君临成为佣兵之后经常在国外漂泊,吃不上正宗的华夏美食,所以便自己下功夫研究过吃食,以致于练出了一手好厨艺。如今信义公主生活在西突厥那些野人中,日子过得还算安稳,与王君临亲自传授的那几道美食做法有着很大的关系。
动物最大的需求便是吃食,人类虽然是高级动物,但依然超脱这个规律。一顿美食,在很多时候便会潜移默化的改变一个人的想法或者对一个人的感观。所以,古今中外人们求人办事都喜欢请人吃饭。所谓“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便是这个道理的充分体现。
王君临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准备在自己侯府开宴上大做文章,通过美食改变一些人对他狠毒、冷血、诡异、变态的看法,从而潜移默化的打消众臣和贵族对他的各种忌惮。
大隋重臣多是鲜卑人,又地处大兴城这等不缺羊肉的地方,从小没少吃羊肉,所以王君临除了准备几道这些人从未吃过的羊肉做法之外,便将心思花费在了猪肉身上。猪肉在这个时代人们吃的很少,但在后世却是华夏人吃得最多的一类肉食,而且衍生出了太多的美食,后世人喜欢,大隋人没道理不喜欢。
比如,经过认真思考之后,王君临认为红烧猪蹄应该很合来客的口味,所以让人买了一车的猪蹄,确保来客每人至少一个猪蹄。
隋朝菜式比起后世实在是太过贫乏和无味,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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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就是烤,要么直接吃生的,就是脍一类的东西,不卫生,里面的寄生虫杀不死,会得各种各样的怪病,王君临前一段时间来京的路上在一家饭馆点了一道猪肉菜,看了一眼便让他想起猪肉绦虫满肚子乱窜就毛骨悚然。要知道后世有卫生检疫都不放心更别提这个时代了。
王君临记得炒菜大约起源于宋代,那是一个讲究吃穿,物质极大丰富的年代,文人的天堂。但如今既然身在大隋而非大宋,那只好一切得自己来,没炒锅和铲子,这几天王君临已经找人打造好。没有调料和味精,自己找相似的,或者直接配相差不多的,比如用熬出来的鸡汤调味,至于酱油酿造起来很容易,王君临在后世的时候在国外便自己试着做过。
砂锅里煮上猪蹄,用了十个砂锅,大火烧开,倒掉水,再加入新水,投入姜,葱,蒜,把调料装在纱布里,小火慢炖。王君临一个堂堂侯爵自然不能天天自己做饭,所以府里面的所有厨娘都被他叫过来,现场观摩学习,担心这些人记不住,便让府中账房现场记录程序、配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