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姓兰,单名一个雪字。
这名字颇具琼瑶风格,所以吴端一下就记住了。
兰雪十分腼腆,落座之后警觉地四下看看,虽然没有熟人,但她还是不安,手不停地搓着衣角。
“您有什么想问的,就赶紧问吧,公司中午吃饭时间有限。”兰雪道。
吴端放下手里的三明治,擦了擦嘴,“行,先说说你跟林蔚分手的事儿吧。”
“分手……”兰雪自嘲似的笑了一下,“我都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了,光分手就断断续续分了快一年。”
吴端有点不能理解。
兰雪解释道:“刚开始跟他在一起,是因为他这人挺有意思的,特幽默,再加上长得也不差……
可是接触下来发现他游手好闲坐吃山空,是,他家拆迁补偿了点钱,但家里就算有金山银山,也顶不住他在外头胡吃海喝地瞎玩啊。
我也劝过他,每次他都答应得好好的,什么找份工作上班啊,这话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后来我看劝也没用,他这好吃懒做的习惯,也不是我一个人能改变的,我就跟他提分手。
你能理解的吧?警官,毕竟我要为将来打算。”
吴端还真不大能理解,他觉得可能是自己老了,跟不上年轻人的逻辑了,谈恋爱不是应该先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吗,比如是干什么工作的,两个人稀里糊涂在一起,这算怎么回事儿?
这就是传说中的快餐文化?
吴端不禁又想起闫思弦的行为,心里乱成一锅粥。
他很快调整好情绪,做出一副“完全理解”的样子,示意兰雪继续说下去。
“我提分手,他不同意,我都不记得提了多少次,反正每次他都跟我闹,上我们家堵门什么的,我记得有一次吵架,我想开车走,他直接躺我车前头,跟碰瓷似的。
您说,就这样的人,哪个正常的女人能跟他在一起?
我都怀疑,我要是不跟他分手,哪天他一冲动,会不会把我给杀了。”
兰雪喝了一口咖啡,继续道:“哦,对了,这些事儿我的邻居应该知道,林蔚有一回在我家门口不走,大喊大叫的,还是邻居大哥把他给赶走了。
您要是去问他的朋友,肯定都不知道。
林蔚就是在我面前闹,前一秒还跟我哭天抢地打滚撒泼,下一秒……比方说他朋友要是来个电话,他能瞬间变得特别正常,没事儿人似的在那扯淡,等挂了电话,一秒恢复作天作地,继续跟我闹。
奥斯卡没给他发个小金人,都委屈他了。”
兰雪的语速很快,她赶时间,而且,吴端能感觉到,这些不满已经在她心中压抑了很久,几乎不用组织语言,她就能有条有理地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