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生死决斗他都是亲自上阵,他手持战斧的同时,上身就只着一件朴素的麻布坎肩。
他就是有意露出自己强壮的胳膊,和上面金色的毛发。
他亦是有着完美大胡子的人,他因为赫赫武功自然而然拥有多名妻妾,所以他的胡须也被自己的女人编织成独特的辫子。
通过一番蛮力,日德兰半岛上一个又一个的部族愿意认同这样一位盟主。
假若此人只是一介莽夫,他在自己的领域也闹不出太大的动静。
偏偏这个家伙非常有抱负!
哈夫根人送外号“金毛”,不过他本人更乐意于法兰克人给他的绰号“狮子”。
首先哈夫根是没有见过非洲狮的,通过勇敢越境的法兰克商人,他知道了自己的绰号,也获悉了绰号的来源。
在遥远的南方,极致的炎热世界,有一种凶猛的野兽是那里的霸主。这种野兽的特点就是有着惊人的胡子,恐怖的獠牙和利爪能轻易要了人的命。
毕竟这些法兰克商人只是为了做生意,他们才不管自己的主子是什么“奥古斯都的继任者”,还是丹麦人的新首领“金毛狮子”,只要能在他们的土地上行商,能更少的交税,一切都不是问题。
日德兰半岛上的丹麦部族能越来越强大,愈发能和他们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亲戚拉开距离,一方面就是这些法兰克商人。
九世纪,他们是法兰克商人。几百年后,他们就是德意志商人。
他们甚至在神罗和丹麦王国接壤处的汉堡建立自由市,并和遭遇压迫的萨克森人建立商业联盟。
无论时代怎么变化,商人就是商人。而且在新的时代,因为新的科学技术使得汉萨同盟的商人们发现了一种惊人的敛财之道,而这个敛财之道也被千年后的工业国家奉若圭臬——进口粗加工品进行精加工。
甚至早在九世纪,法兰克商人们就知道北方出产大量的铁。
吸引这些法兰克商人冒险进入维京人的领域的,就是当地的特产:动物毛皮、生铁和铜。
商人们也偷偷的将马匹、麻布,以及大量的西欧手工品输送进来。
这条商路在和平时期一直存在,也将长期存在下去。
随着源自印度的炼钢法传入神罗,汉萨同盟商人立刻开始大规模进口北方生铁或者直接是船运铁矿石,自己在作坊里加工成钢,转手再卖给丹麦和瑞典,一来一往价格暴涨六倍。
终于瑞典国王痛定思痛,重金招募德意志地区的铁匠为自己服务,励精图治之后,最终奠定了古斯塔夫二世称雄欧陆的军械实力基础。
那都是数百年之后的事了。
九世纪,哪怕是法兰克人,他们的冶铁工艺也颇为糟糕。
当然罗马时代的冶铁工艺几乎没有发展,也导致继承者法兰克人等诸多日耳曼部族,他们即便形成一个个封建国家,也缺乏锻造精铁的能力。
相比之下,工艺一样落后的丹麦人和思维亚人,恐怕就是所谓奥丁的祝福吧!
他们所发现的铁矿偏偏就是特别优质的矿脉,铁矿石的质量实在太好了。
用这些铁矿石铸造的战斧,它的刃不需要多锋利,即可砸断大多数的维京利剑。
毕竟要以糟糕的冶铁术勉强锻出的铁匠,它的含碳量太高,也就导致铁剑柔韧性糟糕,一番打斗剑刃容易断裂与弯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