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冷笑,活动着手指:“一起上吧。”
一众兵痞三三两两站了起来,口中骂着污言秽语,向李白围了过来。
张启良大步想要过来,却被一只如同铁钳般的手按在了原地,回头一看,不由惊道:“都督!”
郭虔瑾摇了摇头:“不要插手,他能赢。你若插手,他就是赢了也是输。”
诚然,一队五十名士兵已经不算少了,但是能攻击到李白的人加起来能有五六个也就顶天了。
毕竟你前面打得火热,我就在后面边缘ob甚至于做一个愉快的泉水指挥官,人多也没任何卵用。
所以说打游戏的时候倘若遇到有人挂机,不要直接等投降,而是要猥琐发育,在后期抓死对方一个关键c位,再来一波4v4团战,翻盘几率其实不小。
果然便听到一阵闷响,不多时那些围着李白的人便如见鬼了一般纷纷向后退去,而此时在李白的脚下,已然躺下了十来号人,唯独他依旧挺立,白衣飘飘,不染尘埃。
将手下这五十号人巡得服服帖帖其实并不算什么难事,以这帮人的奸猾,要说骨气那肯定是没有的,反正先服个软,等到上了战场,一发暗箭送你上天才是他们最常用的方法。
不过李白并不在乎,这五十号人除了那两个正兵出身的火长以外,其他在他心目中完全属于炮灰层次的人物,他觉得自己就是真的要士兵也要重新训练新兵,指望这些兵痞改过自新,简直不要想得太多。
临走前,郭虔瑾牵来了一匹异常神骏,足有两米高,鞍鞯齐备的黑色战马。
其实战马不宜过高,过高的话会使得自身目标过于明显,易于遭受集火攻击,并且上下马,驾驭战马都会产生不少困难。
“那卷机关密卷终究比不上你的美酒。”郭虔瑾有些尴尬道,“所以再送你匹好马。”
“这是乌孙马?”李白喜道,乌孙马有天马之称,在西域地区是唯一能够大宛马,汗血宝马并称的神骏。
郭虔瑾道:“嗯,而且是匹母马,很温驯,它的名字叫做黑鬃,马儿娇贵,你以后要好好待它。”
李白抚摸着战马的脊背,男人爱马是天性,就像男人爱车一样:“自当如此。只是为什么送我这么好的马?”
“为你以后能跑的快点。”郭虔瑾笑道,“不要死了。”
李白笑道:“假如我当逃兵了你会不会杀我?”
“会。”郭虔瑾沉声道,“所以你要跑得快些。”
李白笑了笑,牵上马缰,翻身上马道:“我不会当逃兵的。”
他挥了挥手,打算纵马疾驰与自己的队伍汇合。
然而此时他才发现,自己貌似不会骑马啊……要不要兑换个e级骑术?
反正才两百系统货币,也不算贵。
李白兑换了马术,驾驭着黑鬃向远方奔去了。
郭虔瑾独自站在北庭城门口,叹了一口气:“我们会再会的,希望再会那时,青涩的果实能够得到成长,稚嫩的唐人能够成为钢铁长城,为国羽翼,其林如盛。”
长城距离北庭不算太远,在落幕余晖刚刚洒下的时候,远方便已经能够看到长城那并不高耸的城墙和依托长城修建而起的城镇。
袅袅炊烟升起,伴随着城头的凤鸟旗帜,摇曳出一片并不动人的浮尘,使得整片世界都显得灰蒙蒙的,散发着昏黄的色彩。
“这就是长城啊。”李白感叹道。
弹幕上也是各种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