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城外,一行七人正在赶路。
“雄少,我们真要进白象城?”一人问道。
为首的乃是名三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子,他身材高大,留着两撇小胡子,长相还挺好看的,闻言,他哈哈一笑:“在寨子里都无聊死了,再不出来耍一下,小爷会闷坏的!”
“白象城可是有铜骨境强者的,万一被——”先前说话的人欲言又止。
“那又如何,知道我们是千风寨的,他们还敢动我们不成?”青年男子漫不在乎。
“雄少,寨主的威名只能保官兵不来打我们寨子,但是,我们主动送上门去,别人可不会手下留情的!”又有人劝道。
“行了行了,哪来这么多的废话!”青年男子满脸的不耐烦。
他叫郑雄,乃是千风寨总寨主郑赞的独子,本身亦有铁肉境的修为。
“我们去绑架几个当地的富豪后代,勒索一笔钱,再去另外的城市逍遥几天。”郑雄已是打定了主意。
另六人都是不敢再劝,不过,勒索的事情他们可干得多了,而且,他们个个都是铁肉境,要绑架几个富二代还不简单吗?
通常,这些有钱人家都不会报官的,只会花钱消灾,所以,他们只要小心一些,肯定有惊无险。
而拿到赎金之后,他们就可以去别的城市花天酒地,想想也让他们有些小激动,毕竟寨子里面确实没什么娱乐活动。
一行人做了下乔装,很容易就混进了城里,然后,他们分头打探,这些有钱人家的后代又都在哪里。
“雄少,有了,今天三道学院火院的许多学生在百花楼聚餐,我们若是过去,定可以一网打尽。”有手下打探情报回来禀报。
但是,立刻有人反对:“不可,火院弟子皆是铁肉境,并不好对付,而且,只要有漏网之鱼,事情闹大,我们也不好收场。”
郑雄却是一拍桌子:“好,就选他们了。怕什么,本少带了软筋散,给他们吃了,哪怕他们都是铁肉境极星位又如何,一个个还不是板上的肉,只能任我宰割?”
他这么一说,自然没有人再反对了。
……
卞倚月、赵灵火组了个饭局,宴请叶云,同时还有火院的许多学生,都是为了感谢叶云这一个月的指导,他们确实进步极大。
做为主人,他们当然早早就来到了地方,然后,就等叶云过来了。
客人没到,他们就先喝茶,不过,喝着喝着,他们却是突然发现,身体竟是变得软绵起来。
怎么回事?
“哈哈,你们都中了软筋散,在接下来三个时辰之内,你们都会浑身泛力。所以,都不要想着反抗,我们千风寨只是来发财的,绑了你们,向你们的家里要点钱花花,不会伤了你们。”一声大笑中,郑雄闪亮登场。
他很喜欢这种被众人注视的感觉,所以,明明知道进城干一票是很危险的事情,他却还要一意孤行。
“千风寨!”
卞倚月众人都是一惊,没想到这伙山贼竟是如此胆大包天,居然敢摸进城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