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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复仇的I烈焰(第2页)

结果,已经严密监控权公子的井员,直接冲进了权德毅情妇家里。

权德毅震惊地爆喝:“是夏川指使你们的?”

“不,杨凌。”

权德毅好似盆冰水浇头,傻了。

这些井员直接把权德毅蒙头上拷带走了。

那情妇已经吓得尿了床,连权公子都敢抓?那夏川还不把我沉河里冻成琥珀啊。

等确定人都走了,她赶紧收拾东西准备出远门探亲,先躲个半年再说。

岂不知她就是跑夏川面前撒泼,夏川都不会碰她。

明珠不弹山雀,不值。

权老板的警卫,根本不了解权公子几个窝,井方又不配合,愣是没找到。

只好空手回去了。

权老板气疯了,这能怪他们吗,人家只是警卫。

现在颜面扫地也顾不上了,他只好亲自给杨凌打电话,让他抓捕自己儿子。

杨凌沉默了下,说:“很抱歉,部里有令,权德毅已经秘密押解去燕京。”

权老板顿时感觉无比苍凉,知道的太晚了,没有机会挽回了。

……

尘埃落定,但余波还未散去。

先是电视媒体采访了金凤和郭玲玲,等于第时间回应那篇报道,井方已经放人了。

但金凤的报道,还是在短时间几天内,被各个地方媒体转载,虽然篇幅各有缩短,甚至只是个简短的新闻,还是弄的举国热议。

无数人为金凤的命运之坎坷而落泪,同时也惊叹夏川的神奇,居然短短几个月,把个流浪儿培养成了经理?即便金凤天生聪明,这也难度不小吧。

更多人在议论这算不算童工,法律到底应该怎么界定。

各路媒体又响应民众需求,纷纷来了波法律专家访谈,结论是致的,如果童工法已经实施,金凤确实是郭玲玲聘用的经理,而且确实十二岁,那郭玲玲就确实该抓起来,童工不分职务高低。

如果是十六岁的童工,那抓人都不用抓,只罚款就行了,拒不改正的就吊销营业执照,没有抓人的道理。

十二岁的童工,妥妥的刑事犯罪了,按律当抓。

老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却都不以为然,我们那时候十二岁参军有的是,而且陶大老板就是十四岁参加工作,孩子早成材就早点用,抓什么抓,法律是法律,执行可以灵活对待嘛,专门盯着人才不放,有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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