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再制作一份乐队内部协议。
“简而言之,柳翩,你不要把版权分割出来,但是可以分割一部分版权所带来的收入,其它成员出了力,拿一些收益无可厚非。”许榕很严肃地为柳翩解释道:“这样一来,你在乐队中就有绝对的主导地位,版权在手,不用担心版权纠纷带来的麻烦。”
“还有一个好处,把收益划分好,乐队的组合也更长久,因为大家有合理的收入分配,不会扯皮。”
柳翩听得有些头大,“感觉好麻烦啊。”
“现在稍微麻烦一点,才可以避免以后产生更多的麻烦。”许榕笑道,“小朋友,阿姨可是一心为你考虑呢,要懂得领情啊。”
柳翩汗颜,“那你干脆帮我弄一份内部协议的模板出来吧。。。。”
“行啊,小事儿,不过你要怎么感谢阿姨呢?”
“等《暗战2》上映了,我请你看电影。”
“这么小气啊,小朋友,你现在可是大老板,赚了那么多钱,都不请阿姨吃一顿好吃的?”
“请请请,行了吧。。。”柳翩很无语,许榕自己面前,从来都没有一点身为长辈的觉悟。。。。
“呵呵,这还差不多。”许榕笑得很开心,又问,“对了,你要加入的是什么乐队啊?”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不说就不说,怎么跟你妈一样小气啊?”
柳翩:“。。。。。。”
切,我又不像我妈那么守财。。。。
。。。。。。
隔天,许榕便做了一份内部协议的模板,然后传给了柳翩。
协议中,并没有明确指定柳翩,而是针对乐队所有人,谁创作了一首歌,那歌曲的版权就属于谁。其它成员可以分得一部分版权说得的收入。
至于一些团队的业务,比如演唱会之类的,收入平分。
演唱会是演唱会,和版权收入是另一回事。版权收入是歌曲是被下载、在流媒体上播放、被用在电影中,或者以其他多种方式被使用所带来的收益。演唱会的话,就不存在这些,大家一起出力搞好一场演出,收益平分就是了。
。。。。。。
九号,柳翩和传说乐队所有成员聚在一起商量这事儿。
李钰那天回去和他们商量后,大家对于柳翩的加入都没啥意见,谁不欢迎一个有才华有实力的歌手?只是利益分配问题,大家还没个定数。
如果这方面不处理好,他们宁愿不让柳翩加入来破坏乐队内部的和谐。
“李叔,这是我想到的一个办法。”柳翩把内部协议书递给每个成员一份。
李钰细细过目。
许榕弄过很多版权协议书,乐队协议书也是大同小异,对她来说没啥难题。
关于版权,归于创作者。如果多人创作,协议书里也有详细的版权划分。当然,柳翩是不需要考虑这一点的,他不惜要和别人合作来创作歌曲。
版权收入,创作者拿六成,乐队其它四人一人一成。再就是团队集体进行的商业业务,大家平分九成,最后一成用作乐队活动基金,用于补充乐器和制作设备,公用。
剩下的,还有许多林林总总的细节,不过主要的版权问题和收入分配已解决,其它的都是小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