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眼!快醒醒!在梦中我拼命的对自己喊话。是的,就像你曾经有过的那种体验一样:我知道我在做梦,我也知道我应该尽快醒过来,可是无论如何我就是叫不醒梦中的自己,甚至连想要翻个身或者坐起来都做不到,更别提叫出声音来。这种感觉很不好受,像是一切都彻底失控了。我想,我是被鬼压床了。但是,我估计压你们床的鬼都是些安安静静的鬼,它只是让你不能动也不能出声而已,反正以前压我床的鬼都是这样的。但是这次却不一样,这次的鬼很呱噪,它一直呼呼呼、哈哈哈的在我耳边喘着粗气,而它那死沉死沉的重量更是压得我浑身上下都像是快要碎掉了一样的疼。是不是有个成语叫粉身碎骨我觉得这个词就是在形容我现在的感受。而这种感受持续了得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四周漆黑一片且密不透风,而我则动弹不得,耳边就只剩下那只鬼喘着粗气的声音了。呼呼,哈哈,呼呼,哈哈……在这可怕而又吵人的黑梦中,我开始思考人生的终极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然而,没有答案,随之而来的是只有不可抑止的疼痛,那疼痛让我觉得生不如死,可是……我死不了,别说死了,我连动都动不了一点儿。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渐渐的感觉到自己其实也有不那么疼的时候,只是疼与不疼,会周而复始的循环往复,就像潮汐的起落一样。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小学暑假我爸妈带我去北戴河那次经历。我爸妈都是普通工人,家里并不富裕,所以暑假他们俩能带我去北戴河旅游一趟可是千载难逢的大事,因为这样的经历足够我开学以后和同学们显摆好久的了。但是我小时候真的很怂,虽然出发前催着我妈帮我买好了救生圈和泳裤,以为自己一见到大海就能学会游泳,但是真到了海边我就害怕了,说什么也不敢下水,更别提学游泳了。结果就这样,我在大太阳底下被我爸又骂又推搡,哭哭啼啼了一下午。后来到了傍晚,可我还是一次水都没敢下,我那个脾气火爆的爸爸骂我也骂累了,便扯着我妈回了招待所,而把我一个人扔在了沙滩上。而这会儿,热闹了一整天的沙滩也渐渐变得安静了下来,游客们纷纷去吃晚饭了。再后来,整个沙滩上就只有我一个人了。我安静的坐在充好气的塑料救生圈中,并不觉得害怕也不觉得孤独,而是欣赏起了我从来没见过的落日及落潮的美景。那哗哗哗的海潮退去的声音让我感觉灵光乍现,而那不期而至的黑暗更是仿佛藏着整个宇宙的秘密……我很高兴我能一个人坐在沙滩上一边看退潮,一边天马行空的在脑海里编造着各种各样离奇的故事,我想象着开学以后如何给同学们讲我在北戴河的奇遇、如何讲我成为了浪里白条、如何讲海上升明月的美景、如何讲……直到我爸把我提拎回了招待所。我爸……老爷子不是已经走了十几二十年了吗我怎么会突然想起永远暴跳如雷的他来呢不过好消息是,因为想起了我爸,我也终于想起了我人生终极问题:我叫郑撼,男,今年44岁,单身,是一位畅销书作家。我从北京出发。我要去冰川。但其实我并不喜欢被叫作畅销书作家,因为在我看来畅销书等同于低俗没文化。而我从小的理想是成为一名真正的作家,写文学名著的那种作家,而不是成为什么低俗没文化的畅销书作家。然而,天不遂人愿,虽然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发表了我的第一篇作品——以青春疼痛为主题的小说,那时候最流行的文学体裁——并且因此一炮而红,但是在我25岁的时候我便遇到了我职业生涯的第一个瓶颈期——我不能再青春疼痛了,我青春不起来,光剩疼痛了。尔后,痛定思痛的我便准备完成儿时的理想,写一部真正的文学作品。结果,憋了5年,一个字都没别憋出来,更别提什么作品了。再后来我三十而立了,我爸妈也相继离世了,他们除了给我留下一套卖不出什么钱的两居室以外没再给我留下其他的什么,于是一直写不出东西也没有收入的我,甚至想要找份工作好好上班去了。结果,幸运如我,天上落下的馅饼使我落入了畅销书的圈套:走投无路的我写了一本名为《奴本多情》的小说,并塑造出了一个过于成功的女性角色——乔若兰。那年代流行民国风,所以我就模仿鸳鸯蝴蝶派写了一个以民国为背景、交织军阀混战,当然,也加杂了一些爱情戏码的故事,取名《奴本多情》。至于女主角乔若兰这个很有文艺腔的名字,其实是取自《诗经》中的《小雅·采薇》。《小雅·采薇》其实是一首描写边疆士兵的诗歌,女主角的名字之所以取自这里,是因为我想在这本小说中表达连年内战之苦。虽然这篇小说的确是模仿鸳鸯蝴蝶派写的,但我并不想把它写成一部纯粹的爱情小说,毕竟我是个大老爷们儿,虽然我长得有点儿阴柔,性格也不是特别的阳刚,但我也并不想成天写那些情情爱爱、腻腻味味的故事。可谁知道,我这本《奴本多情》在我的编辑丁丁手中最终还是变成了一本纯得不能再纯的爱情小说。丁丁更是在这本书的宣传文案中堂而皇之的写着在林语堂与张恨水左右在张爱玲与苏青之间,并找摄影棚拍了一堆我的硬照放在书封上、腰封上、扉页上、书签上……反正书中一切能想到的地方都有我的照片。当我拿到样书的时候我都快哭了,生怕从此以后再也没人肯出我的书了。结果,这本《奴本多情》竟然使我翻红了。接着在丁丁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我竟然又糊里糊涂与老哥签了10年5本乔若兰系列的合同。当然,丁丁开出的稿费、版税绝对让我无法拒绝他,毕竟在《奴本多情》出版之前我是个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过气作家。不过,对于这个乔若兰系列丁丁也提了几点要求:第一,他让我一定要在接下来的书中丰满乔若兰形象,也就是说要让更广大的女性读者发自内心的喜欢上这个乔若兰。具体的做法就是多听听读者的意见、看看市场的反馈,说白了就是开博客、微博,多上上网络节目和广播节目什么的。丁丁提的第二点要求是其实是基于第一点要求而来了:他要为我打造一个文学偶像的人设。其实十几年前网络还没现在这么发达,更没有人设这一说法,但是丁丁能提出这样的想法并真的去执行,可想而知他的思想意识有多超前。丁丁比我大个四五岁,听说早年间他是位先锋派诗人,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不当诗人而当起了编辑,并曾经一手策划出版过好几款爆品图书,让他成了一众青年作家们最想合作的编辑。其实坦白的说,这本《奴本多情》便是我在低谷期的时候,已经成功成为大编辑的丁丁主动找到的我、给我出的命题作文。当时都已经开始各处找工作、跑面试的我,当然一口便答应下了丁丁的约稿,连稿费能给多少、书出版以后能不能署名的问题都没问,纯粹把自己定位成了一个枪手。我那时候觉得,只要能让自己继续写作,并能靠这个挣口饭钱就行了。我记得当年丁丁第一次和我见面的时候他就说,如果我要是再年轻个10岁的话进娱乐圈都能红,他还说当年我不到20岁的时候出的那第一本书他看过,觉得作为一个十几岁的新人能写成那样非常不错。但可惜的是我那本书不仅没赶上好时候,也没赶上他这样的好编辑,要不然我早就成了中国版的卡波特了。一个男人名叫丁丁已经够怪的了,更怪的是丁丁说这话的时候正上下其眼的打量我,一副gay里gay气的样子,我觉得他没去当艺人经纪真是屈才了。于是我对他说我是直的,不像卡波特是弯的。但丁丁表示直的弯的其实无所谓,重要的是我长得帅又才华横溢,将来一定能成为文学家,说不定还能得诺奖——被人夸帅对我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但是夸我才华横溢、能成为文学家,这样的恭维话虽然偶尔也能听到,但每每总会打在我软肋上,更别提什么诺奖了。这种话出自丁丁这样的大编辑之口,让我不由得不相信他,管他找我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就这样,丁丁在帮我命题并出版了《奴本多情》以后,俨然成为了我的文学经纪人。而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我的乔若兰系列竟然出版到了第七本——比我们当年签的合同还要多两本。当然,那份10年5本的合同早几年就已经到期了,我不仅在那10年间拿到了天价的稿费和版税,也出版了另外几本短篇小说集和随笔集,还在之后从丁丁那里拿到了更好、更能体现我个人意志的出版合同。当然,乔若兰这个系列让我和丁丁都赚了个盆满钵满。而我本人,竟然也真的在丁丁的包装下成功的成为了网红作家,之前出版过的那几本书也因此不知道翻印了多少次,每翻印一版我都能拿到一笔不菲的版税。除此以外,我还成为了什么民国文学研究专家、张恨水研究专家、林语堂研究专家、张爱玲研究专家、苏青研究专家……最可怕的是,竟然还有人给我贴了个鲁迅研究专家的标签——这头衔打死我我也不敢承认啊,那可是鼎鼎大名的大先生!反正,这十几年来我可谓名利双收!不过,为了保持住这些乱七八糟的标签,我只得在丁丁与时俱进的安排下不停的上节目、上讲座、举办签售会,偶尔还得开开直播,为广大女粉丝们讲讲乔若兰背后的故事——问题是,若兰背后的故事都是广大粉丝们提供的,如今的乔若兰越来越像是个集体产物,变得和当初我设想的人物一点也不一样了,这让我怎么讲我真的是烦死乔若兰这朵白莲花了。当然,刚开始写《奴本多情》的时候我还是挺喜欢这个角色的,当时我设计的乔若兰是个胆大心细、敢作敢为的民国新女性,我在她的身投射了我所缺少的英气与豪气,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但是,慢慢的,在这个系列之后的作品中,乔若兰变得越来越让我不喜欢了,在我看来她变得越来越伪善,越来越会卖弄风情,越来越像个傻瓜了。而这,正如毛姆所说的那样,绝大多数小说家曾经试图塑造出一个好女人,到头来却往往以写出个傻瓜而告终,他认为这是因为善的方式只有一种,而作恶的方法却数以计。于是在第七本乔若兰中我终于杀死了这个傻瓜女人。而我,也终于可以结束这个牵扯了我过多精力、让我永远也成为不了文学家的破系列了!不出我所料,丁丁看过这本《火凤凰》的初稿以后大发雷霆,说我要是这么写绝对出不了,这会让我失去绝大部分女性读者。不过这次我很坚持,毫不让步。就这样僵持了两三个月,丁丁终于让步了,同时他也承认了,这个系列应该见好就收了。作为一个专业的编辑,丁丁其实是很懂得如何大刀阔斧的对没用的文字、章节、作品,甚至一整个系列做删减的。不过作为我有实无名的文学经纪人,丁丁建议我接下来可以写些剧本,现在悬疑剧最火,破案的那种,要是能写成的话我们就可以进军影视界了,找投资人、找制片人、找导演这类事情他都有门路。我就知道他想进娱乐圈。所以当《火凤凰》真的付梓之后,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个问题:读者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说实在的,这几年我觉得钱已经挣得差不多了,可离成为文学家却永远差一步,原因是我在丁丁的谆谆教导及潜移默化之下变得太在乎市场、太在乎读者的反应了。不都说不破不立吗是时候做出一些改变化了——无论是小说,还是我的人生。所以2月14日情人节那天,《火凤凰》在北京的签售会一结束,我便带着那本我写了将近4年的《出走》初稿,开着车一路向北了——我要在最冷的季节去冰川做一次朝圣之旅。人人都说如果厌倦了现有的生活节奏,就应该来一趟冰川之旅,这样便能洗涤心灵、清净内心,最终找回真正的自我。我并没有告诉丁丁我要去冰川,也没有给他看我这本《出走》的初稿,他甚至都不知道我花了将近4年写出这么一本书来。因为我知道,丁丁一定不会喜欢这本书的。《出走》是一部半纪实文学,写了一群曾经的留守儿童。书中写这些儿童长大以后走出了村庄、走入了城市,却找不到合适的归宿,很多人还因此走上了歧途,而最终成为了城里人嘴里的低端人口。我知道这本书一定不会成为畅销书的,但我觉得我写得很棒,因为这4年多来我呕心沥血的做了很多调查,我深入全国各地的小乡村,我采访了很多留守儿童和他们的父母长辈……我觉得这将是一本杰作。所以,我是不是应该这样和丁丁说:我写了一本和卡波特的《冷血》一样的半纪实文学作品,我觉得能行。但我也能想象得出丁丁看了这本书的初稿之后的反应。他一定会转着眼睛说:你要是能和卡波特一样跟书中的死刑犯谈场恋爱,那我就给你出;要不然你这故事根本没卖点。就这样吧!去他的丁丁,去他的乔若兰,去他的畅销书作家,去他的广大读者粉丝,爷就要是出走!